为规范从业者的从业行为,引导职业教育培训的方向,为职业技能鉴定提供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客观需要,立足培育工匠精神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组织有关专家,制定了《设备点检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以下简称《标准》)。
一、本《标准》修订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15年版)》(以下简称《大典》)为依据,严格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编制技术规程(2018年版)》有关要求,以“职业活动为导向、以职业技能为核心”为指导思想,对设备点检员从业人员的职业活动内容进行规范细致描述,对各等级从业者的技能水平和理论知识水平进行了明确规定。
二、本《标准》依据有关规定将本职业分为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和一级/高级技师四个等级,包括职业概况、基本要求、工作要求和权重表四个方面的内容。本次修订内容主要有以下变化:
——充分考虑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变化对本职业的影响,完善了技能要求和相关知识要求。
——具有根据科技发展进行调整的灵活性和实用性,符合培训、鉴定和就业工作的需要。
——顺应时代和社会要求,强化冶金安全及环境保护的技能要求和相关知识要求。
三、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有: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设备管理协会点检工程技术中心、河南中烟黄金叶生产制造中心。主要起草人有:陆根根、韩在春、林申铭、许佩。
四、本《标准》主要审定单位有: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冶金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首钢京唐公司、河钢集团唐钢公司、中国设备管理协会、中国机电装备维修与改造技术协会、中粮集团有限公司、河南中烟黄金叶生产制造中心、上海嘉岩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主要审定人员有:李忠明、谭晓春、杨洋、张颖、朱雪超、徐刚、邬烈明、项宝胜、罗志敏、李辉、李英勋、姜勇、张伟峰、李明伟、张恩广。
五、本《标准》在制定过程中,得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荣庆华、葛恒双、王小兵、朱纪銮、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姜维、冶金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许小伟、中国设备管理协会点检工程技术中心、首钢京唐公司:刘经耀、河钢集团唐钢公司:任艳琳、中国机电装备维修与改造技术协会、中粮集团有限公司、河南中烟黄金叶生产制造中心、上海嘉岩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指导和大力支持,在此一并感谢。
六、本《标准》业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批准,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设备点检员
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报批稿)
1.职业概况
1.1职业名称
设备点检员
1.2职业编码
6-31-01-01
1.3职业定义
使用检测工具,按照预定方式和标准检查在线生产设备或系统等,并监控检修过程的人员。
1.4职业技能等级
本职业共设四个等级,分别为: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
1.5职业环境条件
室内、外,常温,噪声,粉尘。
1.6职业能力特征
身体健康、动作协调,具有一定的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计算能力。
1.7普通受教育程度
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