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职责和应采取的消防安全措施
施工现场的火灾时有发生,甚至出现过特大恶性火灾事故。因此,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培训,严格消防安全管理,确保施工现场消防安全。
一、施工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职责
《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46号)中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是本单位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各单位要依法履行职责,保障必要的消防投入,切实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的能力。
2019年4月经修改后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下简称《消防法》)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1)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2)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3)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4)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5)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6)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重点工程的施工现场多定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按照《消防法》的规定,除应当履行所有单位都应当履行的职责外,还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1)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2)建立消防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3)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4)对职工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还规定,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
《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国办发〔2017]87号)进一步规定,……企业…·等单位应当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履行下列职责∶(1)明确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及其职责,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进行消防工作检查考核,保证各项规章制度落实。(2)保证防火检查巡查、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建筑消防设施检测、火灾隐患整改、专职或志愿消防队和微型消防站建设等消防工作所需资金的投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费用应当保证适当比例用于消防工作。(3)按照相关标准配备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定期检验维修,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每班不少于2人,并持证上岗。(4)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保证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和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等符合消防技术标准。(5)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6)根据需要建立专职或志愿消防队、微型消防站,加强队伍建设,定期组织训练演练,加强消防装备配备和灭火药剂储备,建立与公安消防队联勤联动机制,提高扑救初起火灾能力。(7)消防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政策文件规定的其他职责。
建设工程的建设、设计、施工和监理等单位应当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在工程设计使用年限内对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质量承担终身责任。
二、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要求
《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46号)规定,公共建筑在营业、使用期间不得进行外保温材料施工作业,居住建筑进行节能改造作业期间应撤离居住人员,并设消防安全巡逻人员,严格分离用火用焊作业与保温施工作业,严禁在施工建筑内安排人员住宿。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外保温材料一律不得使用易燃材料,严格限制使用可燃材料。建筑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和消防安全要求。
公安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公消[2009]131号)规定,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消防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并由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施工现场要设置消防通道并确保畅通。建筑工地要满足消防车通行、停靠和作业要求。在建建筑内应设置标明楼梯间和出入口的临时醒目标志,视情况安装楼梯间和出入口的临时照明、及时清理建筑垃圾和障碍物,规范材料堆放,保证发生火灾时,现场施工人员疏散和消防人员扑救快捷畅通。
施工现场要按有关规定设置消防水源。应当在建设工程平地阶段按照总平面设计设置室外消火栓系统、并保持充足的管网压力和流量。根据在建工程施工进度,同步安装室内消火栓系统或设置临时消火栓,配备水枪水带,消防干管设置水泵接合器,满足施工现场灾扑救的消防供水要求施工现场应当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施工现场的重点防火部位和在建层建筑的各个楼层,应在明显和方便取用的地方配置适当数量的手提式灭火器、消防沙袋等消防器材。
动用明火必须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需要进行明火作业的,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按照用火管理制度办理审批手续,落实现场监护人,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动火施工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应有具体防火防爆措施;电焊、气焊、电工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将容易发生火灾、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严重的部位确定为重点防火部位,实行严格管理。
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应当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施工单位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三、施工单位消防安全自我评估和防火检查
《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中指出,要建立消防安全自我评估机制,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季度、其他单位每半年自行或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对本单位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检查评估,做到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
公安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规定,施工单位应及时纠正违章操作行为,及时发现火灾隐患并采取防范、整改措施。国家、省级等重点工程的施工现场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其他施工现场也应根据需要组织防火巡查。
施工单位防火检查的内容应当包括∶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重点工种人员及其他施工人员消防知识掌握情况,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管理情况,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落实情况,防火巡查落实情况等。
四、建设工程消防施工的质量和安全责任
《消防法》规定,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建设、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质量负责。
特殊建设工程未经消防设计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不得施工;其他建设工程,建设单位未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消防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的,有关部门不得发放施工许可证或者批准开工报告。
因施工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五、施工单位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消防演练
《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指出,要加强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和消防设计、施工、监理人员及保安、电(气)焊工、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
2009年5月公安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9部委发布的《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中规定,在建工程的施工单位应当开展下列消防安全教育工作;(1)建设工程施工前应当对施工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2)在建设工地醒目位置、施工人员集中住宿场所设置消防安全宣传栏,悬挂消防安全挂图和消防安全警示标识;(3)对明火作业人员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4)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公安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规定,施工人员上岗前的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以下消防内容∶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等,保障施工现场人员具有相应的消防常识和逃生自救能力。
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消防法规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规的规定,,建立施工现场消防组织,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演练,提高施工人员及时报警、扑灭初期火灾和自救逃生能力。
应急管理部(特种作业操作证书)
高压电工、低压电工、焊工作业、高处作业、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制冷与空调作业、煤矿安全作业、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作业、石油天然气安全作业、煤气作业、烟花爆竹安全作业、有限空间安全作业、应急救援作业等等。
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作业证书)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叉车司机、起重机司机、起重机指挥、压力容器、锅炉、气瓶充装、电梯安装与维修、观光车、客运索道操作与修理、大型游乐设施操作与维修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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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技能等级证书)
技能等级证书分为五个等级:一级(高级技师)、二级(技师)、三级(高级)、四级(中级)、五级(初级)。电工技能等级类证书并不能作为电工上岗证使用,但是在待遇好的企业尤其是国企央企越高等级的证书便可以获得越高的额外待遇。另外符合社保要求的人员取得证书后,也可以根据本地区的技能补贴政策到人社局申领一次性的技能补贴。主要工种:焊工、电工、保安师、保育师、健康管理师等等。
住房与城乡建设厅(建筑行业证书)
建筑安全员A证、建筑安全员B证、建筑安全员C证、建筑电工、建筑焊工、建筑架子工、塔吊司机、塔吊信号工、施工员、质量员、机械员、材料员、资料员、劳务员、测量员、试验员、标准员、测量工、线路架设工、木工、砌筑工、石作业工、混凝土工、模板工、钢筋工、装饰装修工、金属门窗工、抹灰工 、油漆工、防腐保温工、管道工、电气设备安装工、无损探伤工、防水工、中小型机械操作工、冷作钣金工、机械设备安装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