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饰设计师》国家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考试流程简介
职业定义 用贵金属、珠宝及其它材料设计成首饰工艺品的技术人员。 职业等级 由低到高分为两个等级: 首饰设计员(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首饰设计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职业名称
首饰设计员(师)
条件要求
具有、计算机能力、空间感、形体知觉、色觉和手指灵活性、动作协调性、无色盲、色弱。
基本文化程度
中专以上或相当学历
鉴定要求:
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申报条件
以上各等级申报条件均参照“关于职业技能鉴定申报条件的暂行规定”
鉴定方式
各等级按模块设置,进行模块化鉴定。各模块以职业技能为重心,进行一体化考试。技能考试以现场操作为主,可辅以考生场外设计(制作)首饰作品评价。每个模块考试成绩实行百分制,达到60分为及格;各模块全部合格后颁发证书。
鉴定场所设备
具有手绘设计、计算机辅助设计、手工首饰制作和首饰机制设备及场地。
培训目标:
培养首饰设计制作的高级人才。通过培训,使学员掌握首饰设计和制作的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了解常见宝玉石、贵金属等相关知识,在进行手绘首饰设计的基础上,能应用计算机辅助首饰设计的通用软件与专用软件进行首饰设计。
职业技能等级:
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五级/初级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
申报条件:
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3)本职业学徒期满。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
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证书。
(4)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以上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并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
(3)高级技工学校本职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2年。
鉴定方式:
鉴定方式包括:理论知识考试、技能考核以及综合评审。
理论知识考试以笔试、机考等方式为主,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掌握的基本要求和相关知识要求: 技能考核主要采用现场操作, 主要考核从业人员 从事本职业应具备的技能水平;综合评审主要针对技师和高级技师,通常采取审阅申报材料、答辩等方式进行全面评议和审查。
理论知识考试、技能考核和综合评审均采用百分制,成绩皆达 60分(含) 以上者皆为合格。
鉴定时间 :
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不少于90min;
技能操作考核时间:
五级/初级工不少于120min;
四级/中级工不少于180min;
三级/高级工不少于240min;
二级/技师不少于300min;
一级/高级技师不少于240min;
综合评审时间不少于15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