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煤矿山因其“埋藏深、环境复杂、灾害隐蔽”等特点,一直是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中之重。矿山灾害往往具有突发性强、连锁反应快的特点,一旦失控,极易造成群死群伤。
所以今天这篇文章,将从灾害类型的识别入手,到防控体系建设,再到事故案例的深度警示,来帮助大家全面读懂非煤矿山的致灾因素,掌握关键的防控要点。

一、非煤矿山常见致灾因素识别
非煤矿山地质条件复杂,灾害类型多样。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发布的《非煤矿山灾害防控要点》系统梳理了七大重点灾害防控领域,主要包括顶板、采空区、岩爆、水害、火灾、露天边坡与排土场、尾矿库等。下面,我们逐一剖析这些隐蔽的风险源头。
1. 顶板事故——“第一杀手”
非煤矿山不同于煤矿,没有瓦斯、煤尘爆炸的危险,其中顶板事故是最主要的事故类型。据统计,在非煤矿山事故中,冒顶片帮事故起数占比极大,是名副其实的“第一杀手”。顶板失稳风险受地质构造、采矿方法、开采深度、岩石坚硬程度、岩体结构面发育程度等多重因素影响。在掘进巷道、维修井巷及采场作业中,如果支护不及时或方法不当,极易诱发冒顶、片帮事故。
2. 采空区——地下的“定时炸弹”
采空区是指地下矿体采出后留下的空洞区域,也素来有“地下定时炸弹”的隐患称谓。它不仅隐蔽性强,容易引发地面塌陷和沉降,还可能因应力集中诱发岩爆,甚至成为水体下渗的主要通道,导致井下突水。随着开采深度的增加,由采空区引发的灾害风险呈显著上升趋势。近年来,无论是地下金属矿还是露天转地下开采的矿山,采空区坍塌事故时有发生,因此查明采空区致灾因素、评价稳定性并编制科学的防控方案,是治理采空区风险的核心路径。
3. 岩爆——深部开采的“隐形杀手”
随着浅部资源的枯竭,非煤矿山开采正向深部进军。当开采深度超过800米,尤其是地质构造运动强烈的区域,高地应力极易诱发岩爆。岩爆的突发性极强,常伴随弹射性破坏,且难以预测,对作业人员和设备的威胁极大。根据《非煤矿山灾害防控要点》,开采深度超过800米或者有岩爆倾向的地下矿山须建立岩爆监测系统,并采取卸压爆破等主动防控手段。
4. 水害——井下“水漫金山”
地下开采破坏含水层或意外导通老空区积水、地表水体时,若防治不当,便会引发重大水害。水害不仅会造成淹没矿井、冲毁巷道,还会增加排水难度,甚者导致人员被困甚至窒息伤亡。水害的隐蔽性极强,往往与断裂构造带、封闭不良钻孔等息息相关。针对水害防控,“有疑必探、先探后掘”是不可逾越的底线原则。新修订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更是明确规定,受地表水威胁的矿井,若未查清矿山及周边地面裂缝、废弃井巷、封闭不良钻孔、采空区、水力联系通道等隐蔽致灾因素,就严禁在井下受威胁区域作业。
5. 火灾——源头管控与迅速响应
非煤矿山的火灾主要包括外因火灾(如油料、电气设备起火)和内因火灾(如含硫矿石自燃)。地表距进风井口和平硐口50米范围内存放油料或其他易燃、易爆材料,就被直接列为重大事故隐患。此外,山东省在2026年大力开展防灭火专项整治,要求矿山企业全面排查动火作业、提升系统及井下场所的火源风险,从根本上落实“井下非必要不动火”的原则,并建立长效管控清单。
6. 露天边坡与排土场——“看得见的风险”
对于露天矿山而言,边坡和排土场的垮塌、滑坡是主要安全风险。工程地质条件差、爆破震动、连续降雨等因素都可能导致边坡失稳。云南省矿业协会官网解读的《非煤矿山灾害防控要点》中明确指出,要定期开展稳定性分析,加强边坡监测与预警,尤其是高边坡(大于100米),必须每年进行一次稳定性评价。对于运输和行人的非工作边坡,检查频率同样有强制性要求。
7. 尾矿库——牵一发而动全库
尾矿库是具有高势能的人造泥石流危险源,其排洪系统失效、坝体浸润线过高、地震液化等,都会造成漫顶或溃坝的重大灾难。《防控要点》要求:要综合分析尾矿坝漫顶、溃坝、排洪系统失效的致灾因素,严格落实“管住水、护住坡、看住井、应好急”的十二字方针。尾矿库的安全检查每年不能少于4次,排洪构筑物的质量检测至少每3年要进行一次,汛期前后更是检查的关键节点。
二、致灾因素的成因剖析
上述灾害隐患的背后,有着深刻的人为、自然与技术层面原因。
从自然因素看,矿体的埋藏条件决定了其天然风险等级。地质构造复杂、水文地质条件差、岩体破碎程度高等因素,都是固有的赋存风险。
从人为因素看,大量事故资料表明,有章不循、冒险作业是推动风险恶化的直接诱因。违章指挥和管理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导致不具备特种作业资格的人员违规上岗并冒险作业,同样埋下了重大的安全隐患。此外,安全投入不足,缺乏必要的监测监控设备,也是导致灾害频繁的内因之一。
从技术应用看,部分中小型矿山仍处于传统落后的人工开采阶段,对隐蔽致灾因素的探测手段单一,依然凭借“经验主义”进行现场管理,无法在灾害发生前做到精准预警和科学治理。
三、关键防控措施
鉴于复杂的致灾原因与严峻的防控情势,非煤矿山企业必须从被动防御转向事前主动作为,以双重预防机制为抓手,构建动态的防控体系。
1. 严格落实双重预防机制
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为核心,首先要求企业全面开展风险辨识,对顶板、水、火等各类风险进行精准分级。唐山市对此探索出科学有效的路径:将“双控”机制高质量运行作为关键抓手,要求企业合理施行“红、橙、黄、蓝”四色风险分布管理,实现风险可视化、隐患排查移动化,并使治理措施形成“清单式”长效闭环。在此基础上,配备先进的监测系统(如微震监测、人员定位等)是实现科技兴安的关键,让数据“说话”,让隐患早暴露。山东与湖北等省份也积极推进智能化矿山建设,并在非煤地下矿山开展“井下人员减员10%”的试点试验,从人员结构上减少直接暴露在危险环境中的风险。
2. 强化隐蔽致灾因素普查
隐蔽致灾因素是矿山安全的“心腹大患”,治本的关键在于系统普查、超前治理。制定中的强制性国家标准《矿山隐蔽致灾因素普查规范》详细规定了采空区、地质构造、水源通道、地压活动区域、火区异常区、露天边坡及尾矿库等关键环节的普查内容、技术方法和判定准则。
实践方面,河北省自2025年起,要求矿山企业在日常生产过程中常态化开展隐蔽致灾因素的动态普查,并将普查成果应用到灾害治理方案与生产设计中;山西等省份则推动实施连片矿区普查成果“一张图”管理,确保地表裂缝、废弃矿井、封闭不良钻孔等数据在本矿与相邻矿之间互联互通。
3. 推进监测预警体系应用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在智慧矿山建设方面也已取得重要成果。截至2026年初,我国已基本建成安全风险监测预警“一张网”,能够对包括水、火、地压在内的24种灾害风险进行实时识别分析,且预警信息100%得到了接警处置,成功防范化解了多起重大风险。各矿山企业应当积极应用视频AI识别技术,对人员违章、区域入侵等不安全行为及时预警,构建起“全域覆盖、实时预警”的安全屏障。
四、警示与思考
最好的教材往往是惨痛的事故教训。在2025年全国范围内,仍有多起事故敲响了警钟,再次暴露了非煤矿山的隐患短板:
2025年3月,广西南丹县某锑业公司外包队工人在井下处理松石时,从天井爬梯上坠落,经救治无效死亡。2025年6月,湖北阳新白沙镇枫树下村铜矿-350m采场发生冒顶片帮事故,造成1人死亡,暴露出矿山在撬毛作业、特种作业许可和顶板分级管理上的层层失守。2025年9月,云南元江某铜矿探矿天井作业现场发生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显示安全设施缺失,且作业人员安全带未系挂,导致了一条生命的逝去和约235万元的经济损失。7月内蒙古某矿业公司因作业平台焊接不符合要求,人员偏离安全路线聚集导致坍塌,造成6人遇难,教训极其惨痛。
这些事故的背后,我们看到的是隐性风险的恶果、管理制度的溃堤和对恶劣天气及隐蔽致灾因素的漠视。若不能压实各级责任,不能实现灾害的超前治理,那这些事故血的教训还会以惊人的方式复演。
非煤矿山安全须警钟长鸣。面对复杂多样的致灾因素,实现非煤矿山本质安全,没有旁观者——唯有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将辨识出的风险分级管控到位,摸清查透隐蔽致灾因素,不断筑牢监测预警科技防线,才能构筑成一道坚不可摧的安全生产“防火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