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以来,东川区应急管理局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区内选矿企业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
本次检查通过查阅安全生产管理台账、现场检查的方式,针对选矿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持证情况,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情况,安全生产教育培训、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投入以及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等安全生产基础条件等情况,分别对6家选矿企业开展了安全生产执法检查。
通过检查,执法人员发现部分选矿厂存在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未取得安全管理资格证书或资格证书到期未及时复审;未对从业人员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工作;未及时修订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等情况。随后,执法人员针对企业存在的事故隐患和问题立即下达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要求相关企业对存在事故隐患和问题限期整改,对存在违法生产行为的4家选矿企业实施立案查处。
此次专项执法检查对被检查的选矿企业提出了具体要求:要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职责;严格按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要求,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工作,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常态化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主动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下一步,东川区应急管理局将继续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区内其他选矿企业开展执法检查,做到安全隐患“零容忍”,违法违规“严查处”,确保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