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云南省安全工程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2023年9月20日至22日评审,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26日至10月8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若对评审结果有异议,可向省纪委省监委驻省应急管理厅纪检监察组,云南省应急管理厅机关党委(组织人事处)或省应急管理厅机关纪委实名反映。反映形式为电话、信函、电子邮箱,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省纪委省监委驻省应急管理厅纪检监察组:0871-68371003。
省应急管理厅机关纪委:0871-68371011。
省应急管理厅机关党委(组织人事处):0871-68277021,68523574。
电子邮箱:ynajrs@163.com;
通信地址:昆明市官渡区董家湾曙光中路1号;
邮政编码:650041。
附件:2023年云南省安全工程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