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企业消防安全工作是确保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一环。近几年来,国家陆续编制、修订、出台了一系列适用于化工企业消防安全的法规标准,包括GB 50016-2014(2018修订稿)《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下称GB 50016)、GB 51283-2020《精细化工企业工程设计防火标准》(下称GB 51283)、GB 50160-2008《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2018年版)》(下称GB 50160)、GB 50074-2014《石油库设计规范》(下称GB 50074)、GB 51428-2021《煤化工工程设计防火标准》(下称GB 51428)、GB 50974-2014《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下称GB 50974)以及GB 55036-2023《消防设施通用规范》(下称GB 55036)等,覆盖当前不同类型的化工生产、储存企业,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消防标准体系。
不同的消防标准对适用范围内的化工企业消防泵的配置提出了不同的要求,其最终目的是保障企业在发生火灾时,能有效地扑灭火灾,将损失降至最低。比较上述适用的各种消防标准对消防泵配置的不同要求,希望对指导化工设计院、危险化学品企业正确设计和管理消防泵,同时对政府监管部门以及专家正确地看待企业消防泵的配备及运行管理现状,起到一定作用。
1、消防泵要配备备用泵,备用泵应优先采用柴油机驱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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