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矿山安全员岗位责任制:
1、对所担负监察区的安全工作负责。
2、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及安全法规,坚持原则、秉公办事。
3、认真学习业务知识,依据法规、法则检查现场作业的安全生产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及处理意见。
4、对工作中查出的不安全隐患,不能立即整改的必须及时汇报有关领导,并做好记录。.
报考咨询:18206863120(微信同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23条规定: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培训,考核合格后发给安全管理资格证书。如建筑施工安全员要参加住建系统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举办的培训班取证;道路运输单位安全员要参加交通运输系统安监部门组织的培训取证;危险品、矿山及其他单位安全员取证由政府安监局负责。
二、金属非金属矿山(地下矿山)安全员管理人员报考条件:
1、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2、经社区或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健康合格,并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症、精神病、痴呆症以及其他疾病和生理缺陷;
3、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4、具备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
5、相应特种作业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金属非金属矿山(地下矿山)安全员管理人员报名资料:
1、本人复印件(正反两面)1份;
2、本人近期一寸白底照片1张;
3、初中或初中以上学历证书复印件1份;
1、地质构造不清,误揭误穿煤层。
要严格执行“三探两防”措施 ,避免因地质构造没有及时掌握,误揭煤层而造成的突出事故;
2、钻孔施工参数不清,施工钻孔不认真。
打钻工对钻孔的设计方位、角度、孔深不清楚,开孔不带方位仪、不带规矩,凭感觉开孔,穿层钻孔见煤就结束、不穿透煤层等都会造成钻孔达不到设计要求的卸压效果;对钻孔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喷孔、夹钻、煤炮声等异常信息不汇报,置若罔闻,异常信息不能做到上请下达。
3、预测预报、区域验证不规范。
突出危险性预测预报操作不规范、未按要求测定。如:钻孔未布置在软分层中、钻孔深度不够、钻孔终孔点落在巷道轮廓线2~4米。测试钻孔未布置在钻孔密度较小的部位。
4、 抽采计量是个样,测不测准都一样。
瓦斯抽采过程中,由于受客观因素的影响或因管理不到位都会造成抽采参数(负压、压差、浓度等)的变化,如不按照规定进行测定,就会造成数据不真实,计算抽采量、抽采率不准确,抽采过程中出现问题也发现不了,这样就会影响抽采效果。有的抽采工怕麻烦、工作不负责、不进行正常测定,为了做报表、应付检查,就抄一遍数据、改一下抽采牌板上的日期。
5、对炮后瓦斯变化不敏感。
虽然瓦斯浓度不高,但若炮后瓦斯变化量比平常大很多,这就是“异常”信号,要引起高度重视,查明原因,采取相应措施。如:炮前瓦斯浓度为0.05%,平常炮后瓦斯浓度也只有 0.1% (炮前的二倍) ;若某次炮后瓦斯浓度上升到0.7% (炮前的十四倍),这就是"异常"信号,就要查明原因,采取相应措施。
6、炮后释放时间不够。
突出煤层掘进、石门(井筒)揭煤等,要求爆破后至少30分钟以上才能进入工作面检查,主要是为了防止延期突出造成人员伤亡:但有的人就是性子急、胆子大,炮响后就要进入工作面。
7、使用禁用工具。
《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突出煤层中的突出危险区的采掘工作面严禁使用风镐作业。这是因为风镐作业是诱导突出的主要因素之一,但有的人就是胆子大、不知道怕,图一时的方便,偷偷地使用风镐作业,检查人员来了,就把风镐藏起来。
8、安全防护设施不齐全、不完好。
安全防护措施是“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中的“最后一道防线”,若安全防护设施不齐全、不完好,就会给避难人员带来威胁;如:避难所不坚固、不牢靠,避难所内无电话、无压风、供水施救系统不健全,压风自救系统管路堵塞、自救器失效、供水施救系统无水等。
9、石门揭煤、突出煤层采掘警戒范围不够,放炮时回风系统内不停电、不撤人。
石门揭煤、突出煤层采掘爆破时,与其回风系统相连通的巷道交叉点都要设置警戒,且回风系统内必须停电、撤人;否则,一旦发生突出,就有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有的施工地点通风系统复杂,警戒范围大、距离远,撤人、停电、警戒工作往往做不到位。
10、 采掘布局、施工程序不合理,造成应力集中。
《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突出煤层的掘进工作面, 应避开本煤层或邻近煤层采煤工作面的应力集中范围。因为应力集中是造成煤与瓦斯突出的主要原因之一。但在实际生产过程中,对采掘布局是否合理,突出煤层掘进工作面是否已经进入相邻采煤工作面的应力集中区,如何合理安排施工顺序、避开应力集中区域,考虑欠缺。